“家在上海”用户使用协议
家在上海用户服务协议
一、协议生效条件
“家在上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基于互联网,以包含家在上海网站、手机端、H5、微信、小程序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用户提供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上海乾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平台的正式用户。
平台所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的服务,即表示您自动接收所修订的条款。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平台版权声明,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二、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平台的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1. 注册账号时务必填写正确的信息资料,如果发现有不实或者抄袭等违规情况,平台有权关闭或者停用账号。因为用户自愿注册填写或者自愿发布的虚假或者违法违规信息导致任何损失,平台不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3. 用户同意平台对其所上传信息或行为数据进行编辑、展示、分发、统计分析或任何形式的再加工。
三、平台使用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成为平台的用户,等同于默认同意平台所有的收费项目,用户也是自愿根据各自的需求进行付费享受针对性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当前但不限于当前的收费项目。如果有新增或减少项目,平台会发布公告。
2.凡在通过平台注册并促成成交的用户,自动默认与平台是合作关系。
3.成为平台的用户默认同意房源的发布,查看,各种付费的服务,也是用户自愿付费享受服务,同时也默认同意各种佣金分成比例条款。
4. 其它被平台视为不适当的行为。
用户在使用平台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平台可自行判断要求用户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上传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平台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四、知识产权
1. 平台对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和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2. 经由本服务传送的咨询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平台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用户本人创作并在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除外。
3. 未经平台的书面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平台内信息内容都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且所有信息内容及其任何部分的使用都必须包括平台版权声明。
五、责任限制
1. 平台依法律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惩罚性的赔偿和责任。
2. 根据发展需要,平台保留随时调整平台各项服务的权利,平台就此将给予用户适当通知,因调整导致用户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对于用户通过平台外部链接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的交易,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存在或源于此外部链接网站或资源的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平台不予任何保证,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六、法律适用
本用户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任何情况下,平台用户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否则平台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提供服务。
因该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任何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